廈門市商務局關于申報2016年度技術出口和技術進口貼息資金的通知
廈商務〔2016〕186號
各有關企業(yè):
根據《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印發(fā)〈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企〔2014〕36號)以及《財政部商務部關于2016年度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》(財行[2016]212號),為做好2016年度技術出口和技術進口貼息資金申報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技術出口和技術進口定義
(一)技術出口定義:指我國境內企業(yè)通過貿易、投資或經濟技術合作方式向境外實施的專利權轉讓、專利申請權轉讓、專利實施許可、專有技術轉讓或許可等技術轉移,以及技術轉讓或許可合同項下提供的技術服務。不包括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(商務部、科技部令2008年第12號)所列的出口技術。重點支持具有國際競爭力、成熟的產業(yè)化技術出口及技術服務出口。
(二)技術進口定義:鼓勵擴大先進設備和技術、關鍵零部件產品進口。支持我國境內企業(yè)以一般貿易方式、邊境貿易方式進口列入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商務部發(fā)布的《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(2016年版)》中的自非關聯企業(yè)引進的技術。
二、申報條件詳見附件申報指南,請按照指南準備相關申報材料,并在指定時期前將完整申報材料送至廈門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處,逾期視為企業(yè)放棄申報。
申報截止日期:2016年8月30日
報送地址:廈門市湖濱北路15號外貿大廈5樓523室
聯系人:服貿處小吳,電話:5302569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、2016年技術出口貼息申報指南
2、2016年技術進口貼息申報指南
3、《財政部商務部關于2016年度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財行[2016]212號)
4、2016年技術出口貼息表格(附表1:2016年企業(yè)出口貼息申報說明,附表2:2016年出口貼息申請表,附表3:2016年企業(yè)出口貼息申請匯總表)
5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(2016年版)
6、2016年進口貼息表格(表1-1:2016年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,附表1-2:2016年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,附表1-3:2016年進口貼息事項匯總表)
廈門市商務局
2016年7月28日
附 件 下 載:
·20160810173635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