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土豪”旅客攜8件鑲鉆翡翠入境被查
4月18日,經(jīng)專業(yè)機構確定,廈門海關隸屬高崎機場海關日前查獲的8件珠寶首飾為18K金及翡翠,其中翡翠屬種質較好的品種,全款首飾為群鑲碎鉆款式豪華型,價值高達15.8萬元。
據(jù)介紹,1月13日下午18時左右,一名中國籍男性旅客乘坐澳門至廈門MF838次航班從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入境,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。海關關員技術檢查時發(fā)現(xiàn),該名旅客的行李存在異常,即對其進行開箱檢查,并在箱內(nèi)查獲兩套做工精細的黃、綠色珠寶首飾,經(jīng)清點共計項鏈2條、吊墜2個以及耳環(huán)4對。經(jīng)專業(yè)機構鑒定,上述珠寶首飾均為翡翠制品。因相關物品價值較高,目前該案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進一步處理。
根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,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,需要主動申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,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征稅,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,如翡翠、寶石、名貴手表等,則要全額征稅。對于價值高涉稅多的未申報物品,如果旅客超量攜帶,或故意藏匿夾帶,海關將予以依法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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